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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綠色產品
1、實施中國綠色產品認證制度是在積極踐行中共中央提出的“綠色發展理念”。 2、中國綠色產品認證制度是一種國家推薦性的新型產品認證制度,是為了滿足消費者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對所用產品綠色健康的期望和需求。 3、中國綠色產品認證證書是認證機構代表國家頒發給企業的最高榮譽證書,它不僅證明企業提供的產品是綠色健康的產品,同時也是品質最優的產品,勝過任何廣告宣傳。 4、通過中國綠色產品認證之后,獲證產品準許使用中國綠色產品認證標識。
適用于各類涂料的綠色產品認證,包括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輻射固化涂料、高固體分涂料、無溶劑涂料等涂料產品,不包括各類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規或相關產品標準、技術、產業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化所引起的適用范圍調整,應以認監委發布的公告為準。
1、認證申請 2、初始檢查 3、產品抽樣檢驗 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5、獲證后監督 注:初始檢查包括資料技術評審和現場檢查。
自正式受理認證委托之日起至頒發認證證書之日止,一般不超過 90 天,包括初始檢查、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以及證書制作時間。 因委托人未及時提交資料、不能按計劃接受現場檢查、未按規定時間遞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時寄送檢驗樣品、未及時繳納費用,以及特殊的樣品檢驗周期等原因導致認證時間的延長時,不計算在內。
1、水性涂料:水性建筑涂料(內墻涂料、外墻涂料、膩子);建筑無機粉體涂裝材料(內墻用、外墻用);水性工業涂料(木器涂料、地坪涂料、室內用常溫自干型防腐涂料、其他工業涂料、膩子) 2、粉末涂料:木質板、家具用;其他; 3、輻射固化涂料:水性(塑膠用、其他);非水性(噴涂、其他); 4、高固體涂料:底漆、中間漆、面漆(含清漆); 5、無溶劑涂料。
認證委托人向認證機構提交認證申請,同時隨附以下文件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書面申請書; 2、認證委托人、制造商和生產廠的營業執照; 3、認證委托人、制造商和生產廠的委托關系證明(如授權委托書等。當委托方為經銷商、進口商時,還應提交經銷商與制造商、進口商與制造商簽訂; 的合同證明); 4、OEM/ODM 的知識產權關系(適用時); 5、產品工藝流程圖; 6、生產廠組織機構圖; 7、生產許可證(適用時); 8、生產廠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不使用國家或有關部門發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術、工藝、裝備及材料,不超范圍選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的聲明; 9、生產廠按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45001 分別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證明文件; 10、生產廠關于危險廢物貯存符合 GB 18597 相關規定的聲明、危險廢物處置協 議、危險廢物處置方的經營許可證明(適用時); 11)、產品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要求的型式檢驗報告(由具備 CMA 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一年內有效); 注:若相關標準中有等級區分,應達到最高等級要求。 12、產品中有害物質符合特定領域健康和環保標準要求的有效的檢驗報告(適用時,由具備 CMA 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一年內有效);
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 5 年,證書的有效性通過定期監督來保持。 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需延續使用的,認證委托人應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提出延續申請。證書有效期內最后一次獲證后監督結果合格的,認證機構應在接到延續申請后直接換發新證書。
通過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的企業可在獲準認證的產品本體、銘牌、包裝、隨附文件(如說明書、合格證等)、操作系統、電子銷售平臺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綠色產品標識。獲證企業在使用標識時,應符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20 號)的要求及發證機構對標識的管理要求。 上一篇人造板和木質地板建材環保產品下一篇衛生陶瓷綠色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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